您好!各位律师律师我有一事请您帮一下忙。在2007年七月给我一个普通朋友作担保贷了十五万贷款现在说没能力偿还,当时担保人有他的亲弟弟,他弟弟就是银行职工,作为他弟弟是否违规?现在才发觉他哥俩是在搞金融诈骗,当时以他哥哥做生意为由贷款现在一分钱也不还执行庭对他的弟弟也没办法,因为他弟弟在银行有工作的失误 现在只发给他700元的基本生活费所以执行庭没办法执行,现在执行庭执行我,他哥哥现在在嫁给他的儿子装修房子今年结婚还买了一块房子就是不还钱找他弟弟他弟弟说他没钱交给拿上。这是不是属于金融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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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金融诈骗。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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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是否立案公安会据具体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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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是诈骗可以报案。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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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向法院提供他们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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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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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民事都判决生效,并已执行,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
在八十年代,可能构成。。。。。
你可以起诉你的朋友,追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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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