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襄樊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员工,我是2007年十一月份进的厂,2008年十一月份由于公司停产让我们大部分一线员工回家,一直到现在仍然没让我再去就业,我是跟我们劳务公司签有合同的,但是结止到现在我仍然在家等着劳务公司的通知,我不想再等下去勒。请问我能否去劳务公司拿回我的失业金及补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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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找该劳务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支付失业补偿金,按照湖北省相关规定,你工作满一年了,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补偿金;以后每满一年,领取2个月的失业补偿金。同时,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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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向单位要求:1、待岗期间的基本生活费;2、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未依法缴纳);3、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4、如果因单位过错失业金无法申领,可要求赔偿失业金损失(此项支持的可能性较小)等。对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由失业保险处发放失业金。具体事宜,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较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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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