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戚刚来北京没几天,经老家的一个朋友介绍在一家建筑工地工作了。但是上班没几天发生了一件事情。当时人在装车,车发生意外,人及时跳下了车,结果双脚受伤。不能行走,需要疗养半年的时间。好像和公司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我想请问您;
1:我给怎么去维护我亲戚的人身损失呢?
2:这个赔偿范围是什么呢?
3:如果公司不协商处理,该怎么办?
4:没有签任何合同这个怎么处理?
5: 在休养的这段时间工资还是正常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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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分二步走,如果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则走工伤程序,一切医疗费用由单位的报销,并按时发放工资。如果购成伤残,还要赔偿伤残赔偿金等一系列的赔偿。如果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则可以考虑直接起诉到法院。亦可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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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及早督促单位申请工伤,也可以自行申请工伤,因未签合同,不宜久拖.详情可以加入QQ:625980608;咨询,以便给予详细、准确回复,可以来电咨询13552976427,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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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收集必要的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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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属于工伤,应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做伤残鉴定,然后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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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