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儿子拿父亲给的20万拆迁费又加上自己积蓄30多万买了商品房,房产本上写的是二儿子的名字,问父亲过世后,其他子女对该房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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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二儿子的名字,其房产的所有权依法属二儿子,其父亲过世后,该房不属于遗产,不存在对该房继承的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当初的20万 是父亲借给二儿子的,其他子女可以主张这20万的继承权,如果没有凭据是借的,二儿子又不承认是借款的话,父亲给这20万,就只能认为是父亲赠与二儿子(前提是20万为父亲个人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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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父亲一人的,不属于父母共有,且是父亲在世时自愿给钱给二儿子的,其他子女对该房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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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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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子女对该房没有继承权,如果有证据证明当初的20万元是父亲借给二儿子的,其他子女可以主张这20万的继承权,如果没有凭据是借的,二儿子又不承认是借款的话,父亲给这20万,就只能认为是父亲赠与二儿子(前提是20万为父亲个人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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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