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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妻已离婚,女儿归我。离婚前有一间房子,产权上是前妻和我女儿的名字。现前妻已结婚(有一子),其要把此房卖了。 问题1,是否可以要回女儿那部分的财产。 2,如无法要回女儿的财产,其买了房子后是不是可以不把女儿登记在产权证上,那该如何?

房产纠纷
2009-08-06 13:32: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女儿年满18周岁嘛?若已成年,出售需征得本人同意,其应分得一半房款。若未成年,需征得你的同意,由你和她谈价。你的第二点,操作性很差,建议先取得房款,再购房时,将名字写在买卖合同,约定份额,同时另行房订立出资协议,有助于维护权益。
  • 如果房产证上有你女儿的名字,你前妻一个人是不能卖房子的,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房子是不能卖的,要卖也得等到你女儿成年后,她同意才行。
  • 1、你前妻无权擅自卖房子,如果把房子买了你女儿当然有权取回自己的那份,但是如果所有的款子交给你前妻,如何要回财产有可能产生纠纷。所以,你们应做好前期的工作,直接找买房人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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