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了起诉书。我不知道我对象什么时候借了四万块钱没还,那天接到起诉书要求用工资卡还此项债务,我想拒绝还债,因为他借的钱我完全不知道,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借的、不知道借了干什么用了。而且平时他经常不在家,还总是从我要钱花,那天我收到了起诉书很是气愤,我不想给他还这个债。平时感情也不是很好。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才能不还此项债务.
希望得到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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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俩是否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即是否是合法婚姻,合法婚姻与同居关系在处理起来是不一样的。如是合法婚姻,按有关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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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偿还该债务后有权向对象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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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义务证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这是赌债等非法债务;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他对外所负的债务,债权人知道该约定; 3、债权人与他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否则你很可能要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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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