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一年前,由于工厂流动资金出了问题。我向亲戚借了30万,但是该亲戚却说把钱投资到我的工厂里面去,也就相当于他入股了我的工厂。这只不过是口头的承诺,我们并没有书面上的记录。今年3月份的时候,我的工厂倒闭了,而且还拖欠别人20多万的债务。现在这些债务是由我一个人来还,他并没有出钱,而且他还叫我还他30万。
我想问一下这20多万的是不是应该由我和他共同承担的呢???
-
如果没有书面证据的话,就很难让对方承担你的债务。具体可电询或面谈。
-
如果他是入股,你可待公司清算后解决。如果是借款,你只能偿还。
-
需要证据证明对方属入股,不然很难主张
-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应由你个人承担.
如果当时签了入股协议,并在工商局办理了登记,则由你二人共同承担。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