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方一起同居生活3年,第二年定的亲,但一直为结婚,期间男方共付34000千元彩礼钱给女方。现在女方由于认为男方不是她最总归宿,向男方提出分手,并退还男方给的戒指项链等所有饰品,留下存折(双方共同所得)6000元给男方,并把自己的手提电脑(价值4500元)留给男方,还有男方买的衣服。现在男方准备向法院起诉要女方退还定亲费10000元,想咨询一下,男方以什么理由起诉合理吗?,法院一般怎么受理,结果能预见吗?费用大概多少。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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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以退还彩礼为由提起诉讼;2、法院会受理;3、如男方证据充分,女方应退还彩礼;4、因男女双方有三年同居事实,女方可以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为由予以抗辩,女方收入若少于男方,同时亦可主张将此期间的共同收入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5、如起诉时已超过两年诉讼时效,女方可以此作为抗辩理由;6、法院受理的诉讼费为50元,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请律师代理由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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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应当退回彩礼 未结婚 法院一般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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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可以找其他理由起诉,如果以彩礼起诉,你要回来的可能性很少。法院会受理,结果还真不好预见,但是你以彩礼起诉,估计要不回来,所补丁还要退回一些东西,费用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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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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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应该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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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如下:
定亲费在法律上称做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给付。如果男女双方最终没有结婚,那么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彩礼一般是予以返还的。但是,男方需要证明女方收到彩礼及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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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所说的定亲费在法律上称为彩礼,您可向法院起诉要回,不过法院要求有证据才能支持您的诉讼请求。我的QQ是1121044045,您可加我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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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约财产纠纷,要证明该款项确为订立婚姻关系的款项,女方已经实际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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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有关规定,男方婚前给付女方的彩礼钱在以下情况下应当予以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目前依你所述,你应当返还对方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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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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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