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房屋产权人,前几年被判死缓。夫妻共同所有房屋,女方要求归女方所有,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女儿都归我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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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应先明确一个事实,房子到底是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也提到“男方是房屋产权人”。如果是男方个人财产的话,女方是无权分割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原则上均分,所以,所以女方可能无法获得房屋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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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缓的人也有权利,如果你们离婚,此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有,则一般会均分,但对于此婚姻有过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有必要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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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可以处理,但不能直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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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只有离婚才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均分,如果你抚养女儿是可以考虑予以多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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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缓是刑事处罚,与民事责任无关。房屋原则上一人一半;但须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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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