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年11月23日21点30,我接妻子(大石桥兴隆商城的员工)下班,路经兴隆楼下时,上面施工往下仍东西,天黑没警示牌,我们继续向前走,这时,在后面有两名兴隆的保安语气非常不好的对我们说扔东西你们不看着点,我就与他们吵了起来,这时,刚才说话那两个人就从后面过来吵了几句,然后他们就从后面打我,我就与他们厮打在一起,过了不到一分钟,忽然就上来一群兴隆保安拳打脚踢我的头和后背,当时我看见有拿棒子的还有拿电棍的,我妻子一直在喊我是兴隆员工,可是,他们仍然在打,记不得有多久,他们4、5个人就拖着我就走,途中把我的裤子拽掉了,我请求穿上他们不让穿,后来把我关到一个屋子里,把门锁上,用我的裤带把我的手绑上后继续打,过了一会,警察来了,他们听见警察来了,就说,赶紧把绑我的手松开。警察进来和他们握手,看看我的伤说,没什么事,你的妻子是兴隆员工,你们协商协商,自己解决吧,要是解决不了,在回来找我。他走后,他们的代表和我们说,你看你们想怎么解决吧,我让他们看着办,他们说:”那你就去报案呗!”我们后来出去,先去的医院。

民事相关
2008-11-27 09:35: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先报案,然后再去医院,立案了公安有权界入,医药费以后可以找他们报,如果没立案他们可以说是你自己摔的!当天警察是来了,但你没立案,也没有人证明,那个警察也可以不承认见到过你!立完案你就不用急了,可以边看病边找他们协商医药费的事,好好养好身体,这件事他们必须付全部责任!还有,他们施工没有施工牌,你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他,他们还可以给你做个有利的见证.
  • 你好,应当立即报案,是否构成拘禁罪,主要要考察时间因素,限制自由的方法等。你在治疗中如有损失,可以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如果这些人不构成犯罪,也应受到治安处罚。建议向当地律师当面咨询为好。如果此回复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正确答案,这样会对律师们有所鼓励,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热心律师的无偿帮助。
  • 1,你现在先不管对方构成什么罪,必须先报案,这对你以后主张权利很重要;2,对方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这要看具体情节和伤害情况而定;3,你该要的应当是人身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