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1965年生。2004年5月,我在25岁时相处过一段时间的男朋友找到我,多年没见我们互相谈了自己的情况,他已婚有孩子,事业做得很好。我当时已经分居,没办离婚手续。分开多年彼此印象很好,我们就常常出去走走,谈心,一个月以后我们发生了性关系,他在我家住了几天,说是回去和妻子离婚,他妻子不同意,就这样我们的关系也维持着,04年6月我怀孕了,我也办了离婚手续,可是胎儿长到32天检查胎停,做了人工流产,间隔了一个月我又怀孕了,这一次胎儿长的很好,可他让我做了,说是怀孕的时候我两心情都不好,担心孩子生下来不健康。可是自今我再也没有怀上小孩,我很后悔。可是今年他渐渐的疏远我,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打他的手机和我说几句话就关机,或者几天都关机,在星期一的上午看到他的司机开着车,车上下来一个陌生的女人,她说去旅游了。我今年45岁了,已经到了更年期,过去的六年我默默的等,我没有了家庭,没有孩子,现在他也离开了我,我们谈了几次,他说要给我存一笔钱,来安排我的后半生,可那以后再也找不到他了,他把我的手机号屏蔽了。我不知该怎么办,请问我们这种关系受法律保护吗?他没离婚和我多年保持关系,违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