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男生陈某与娄底女生王某在广东打工时认识、恋爱,没有结婚,但认识一年后生下一小孩。王某生下小孩后与陈某两人都在陈某老家永州生活,小孩半岁了,两人因感情发展不好,经常吵架,女孩想分手,陈某也同意分手,请问这个孩子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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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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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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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承担部分抚养费,协议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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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解决该小孩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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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抚养,另一方交纳抚养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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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