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朋友相处三年多时间,在一起经历了很多风雨,去年怀孕,打算结婚办事,但是朋友提出没有钱说再等等,这么一等就是好几个月,朋友就说先生了孩子再结婚,上个月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我说结婚吧,给孩子和我一个名份,现在朋友现在态度很不好,说话的意思就是不想和我在一起了,但是还很喜欢孩子,因为我朋友是己婚丧偶,现在对我和孩子不管不问,想逼我离开,我在他父母家住,他在城里住,也不来接我和孩子,我受够了,现在我不想和他在一起了,但是孩子怎么办,以后的抚养费怎么算,孩子归谁!我想要一部分抚养费带着孩子走,要不就是把孩子给他留下,给我一部分赔偿!如果打官司,我能得到法律保护吗?我能要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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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对你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依据《婚姻法》及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你现在有义务抚养孩子,男方应当向你支付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用,原则以男方的实际收入中的30%为准计算抚养费用;若男方无固定收入,应以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计算。
你要把孩子留给他,让他给你一部分赔偿违背法律法规和道德的规定,且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也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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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是同等对待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是有义务给付抚养费、以及将来的教育费的,至于由谁抚养谁付抚养费由双方协商,关于你的个人赔偿问题得到支持的机率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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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可以达到,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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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