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给舅舅收养,舅舅死后房子写的是舅妈的名字,请问我对房子有继承权吗?有居住权吗?如果舅妈不给我住我该怎么办?他们没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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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民政局办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就合法成立,你可以继承房子。如果没办收养手续,你没有继承权,也不能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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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和舅舅形成了收养关系,房子为你舅舅的夫妻共同财产,则你舅舅死后房产的一半为遗产应由你和舅妈平等继承,因此你有继承权、居住权,舅妈不让你居住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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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成立的,你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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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你养父(即你舅舅)的遗产享有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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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养关系的建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就享有继子女的权利,即有继承权、居住权。该权利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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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