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年租了一店铺。开始签了两年的合同, 租金每月600块,每年交一次店租7200元, 于08年4月到期,到期我向店主提出再续租两年,店主说再续一年,自己可能要做,如果到时自己不要再续租给你, 结果就只续签一年。当时我要求店主应提前半年告知我是否续租,给我半年时间可另外找店铺,店主同意了。后来,我一再问起店主,他都没确定到底要不要续给我 ,一拖再拖,一晃租期就到了。09年4月6日,离到期只剩8天,店主来了说自己想要做,要我赶紧找别的店,搬出去,我一听傻了 ,说;去年4月份就说好了得提前半年告知我 , 现只剩8天怎可能。如果你是想涨店租可以相量,如真是自己要做。那也得给我几个月的时间,后来,店主同意给我两个月时间找店。 我们这里店铺很紧, 我还真幸运,一个多月就找到一间,自然就搬了过去 ,原来这黑心店主以每月700块租给了隔壁饰品店。见钱眼开。黑心店主,无良邻居就合演了这出戏。在我们这里可称为百年一遇。许多老人都说活了大半辈子没见过这么黑的。现在店主还想向我要一个多月的租金,大家说说,我该给不该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