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来在新疆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就职,合同期限是04年12月底至09年12月底,违约金1万元,08年3月离职。平时每月预发1200(按照经验,月平均工资应该在3000以上),等公司收回若干个工程的设计费,再几个月一次集中发给我们(只发他收回来的那些工程的),我粗略算了一下,起码有三万以上没给我。
找他们要属于我的工资,他们总是以设计费没收回来为借口,其实我离开一年多,大部分他们都收回来了。
1.一个工程设计费,比如说是一万,按照单位的规定,我可以拿800,而每个工程,单位都有正规的设计合同,所以可以算出我应得多少。
3.我做过的每一个工程,单位都有存档图纸,上面都有我的签字。
4.收回一个设计费,公司要给别人开正规发票的,所以也可以查到哪些设计费收回来了。
5.如果一个工程的设计费收回来发给我们的时候,都有详细的清单,领钱时都有我的签字。
可悲的是,所有证据材料都是在原单位,我基本上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说他没给我钱。
请求各位大律师,告诉我有没有可能拿回我的工资,实在不行我只好认倒霉死心了。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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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委托律师給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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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起诉原单位,用司法途径来取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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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