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参加国有企业改制单位的领导。改制后任本单位董事和副经理,在任期未满前,并且还在中石化原单位的扶植期内,公然被董事长勾结一伙大股东和被欺骗的股东一起,公违反公司章程,提前进行改选,把我和一名副董事、经理选掉了,不仅使我们使我们的身心受到了极大地伤害,而且,经济上蒙受了巨大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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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有规定,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可以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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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章程 你可直接起诉撤销要求赔偿实际经济损失,武汉专业公司顾问律师。咨询电话:1320718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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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