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十三岁时突然整条腿很痛人也难受去医院住院,医院也查不出什么问题治疗几天之后就突然去世了,因为父母没文化迷信,以为是什么鬼怪缠身,当时没追究医院的责任,现在我回忆起觉得可能是医疗事故。请问我现在能向当地法院提起医疗事故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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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你妹妹去世到现在有多久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受害人医疗终结之日起计算。你妹妹如果去世到现在已经超过这个时间,那你提起诉讼最终也会被法院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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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起诉讼,但很可能得不到支持。很多问题不明:如去世多长时间了?有无证据证明医院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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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现在起诉估计过了诉讼时效。
2、因为当时没有做鉴定,你们可能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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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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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超过一年的话,难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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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