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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在1999年出车祸成了植物人,2000年3月去世,1999年底我单位给我分房,合同、房产证都是我个人的名字,2000年4月才交房款、当然是我个人出的,现在我要卖方,不需要继承证明吧,因为房产证上是我个人名字

民事相关
2009-07-31 23:30:2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现在的实践中,你在出售这个房子的时候,买房人不需要什么继承证明,过户时也不需要。因为房产证只是你一个人名字。稍微有可能一点的是:可能会要求看一下你丈夫的死亡证明。
    但是,如果你在买房子的过程中,你丈夫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当中,有人认为您当时购买这套房子有用的都是你丈夫的钱等,而出来阻止并发生纠纷,才会涉及到什么继承问题。
  • 可能需要
  • 你好,需要看你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如果该房产确定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其遗产就不需要。
  • 可能需要,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的话。
  • 应当不需要
  • 房本上是你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财产。既然不是遗产当然就没有继承问题了。
  • 你爱人的父母和孩子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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