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夜间九点左右在路边停车,到一家饭店吃饭,据其本人讲其车一直亮着尾灯(现在很难证明),后饭店老板告诉他有两个人骑摩托车车倒在他的车旁(也有一说是两人骑摩托车撞在他的车上),他出来后,发现确实有一这情况(后经交警部门调查一死一伤,且属酒后驾车,无证无牌),并且有很多人在围观,但查看其车辆后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其本人讲:车尾灯依然亮着,也看不出有撞击痕迹,后经交警部门调查有撞痕,但不明显),由于害怕被另一方诬陷,便开车离开(据其本人讲,离开时没有人阻止,但另一方说有人阻止,并提供了证人),后被他人在七公里处追上并报警。属于逃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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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逃逸主要指是对那些为逃避责任,置他人生命于不顾的行为,逃逸责任的结果也是对这种逃逸行为的加重处罚,这也是出台的背景;
2.逃逸的前提首先要交通肇事,且对交通肇事有责任认定,否则不具备基本前提;连交通肇事都不是,怎么算逃逸呢?
3.如果确如你所说,只是停在路边,人家撞上的,那我不认为这是交通肇事,更谈不上逃逸,“害怕被另一方诬陷,便开车离开(据其本人讲,离开时没有人阻止,但另一方说有人阻止,并提供了证人),后被他人在七公里处追上并报警”,应当是不配合交警调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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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我建议你应该委托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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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交通事故逃逸。(李福华律师 电话:1502373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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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