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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单位是股份制有限公司,从2002年至今,单位没给我们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我们现在都不上班,因为当时都赶上了下岗,后来,单位没让我们上班,又从别的地方顾了一些临时人员)我想现在要调离工作,请问这几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应该是我个人全缴吗?如果单位应缴而不给缴的话咋办呀?到2008年年底,我个人应该缴多少?单位能给缴的话,应缴纳多少?

其它综合
2008-11-27 21:14: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要单位没有和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应当给你们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只需承担法律师规定的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如果单位不给你们缴纳,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一般都会解决的;至于你自己该缴多少,要根据你自己缴费基数来定,具体数额向劳动部门缴费窗口盗询。
  • 你好,如果单位没有和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依法给你们缴纳社会保险,你也要补交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如果单位不给你们缴纳,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监察大队投诉;至于你自己该缴多少,要根据你自己缴费基数来定,具体数额向劳动保障局咨询。
  • 单位有缴纳的义务。缴纳多少与你的收入有关。
  • 只要你和单位没有解除合同,单位就应当给你缴纳保险,当然,个人也要出一部分!
  • 如果单位没有和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依法给你们缴纳社会保险,你也要补交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如果单位不给你们缴纳,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监察大队投诉;至于你自己该缴多少,要根据你自己缴费基数来定,具体数额向劳动保障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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