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目前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是今年4月9号进公司的。刚进公司时,人事部主管说:试用3个月,每月800不包食宿,3个月后转正1100。连起码的5金都没有。如今已是7月30号了,按理说已经可以转正了,可我渐渐发现这家公司没有什么前景,而且工资就那么一点,把房租和伙食一扣什么都没有了。我现在想辞职,可是公司老板却说,要辞职得提前50天。 问题是,我刚进公司他们连试用期的合同都没跟我签,到现在我都已经过了试用期,连转正的事情说都没有说。而且我还发现这家公司,根本没和任何员工签过合同,什么试用期,长期的都是口头阐述的。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