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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从2006年4月工作至今。在着3年多里虽然合同上写着是双休日,但实际上我每周只休息一天。另外一天单位从未给过加班费或补休,其他法定节假日我也没休过 只是过后补一天。另外单位也没给我上过三险。现在我想辞职,请问我能不能让单位把加班费给补上和把保险上了。那个单位在香河。 谢谢

其它综合
2009-07-30 10:24:0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未上社会保险可通知单位后随时离职;2、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上社会保险、支付加班费(可同时增加25%的经济补偿)及离职经济补偿金。
  • 可以补一部分。社保可以要求补上。
  • 可以向社保部门反映。
  • 您好!
    您完全可要求单位给您补上保险,加班费。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单位不会轻易给的。
  • 你好:你可以辞职并要求他补偿你的加班费,还可以要求他支付经济赔偿金。
    但是你加班费的要求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曾经加班。
  • 你好,首先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主动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双休日、平时加班、还有国家法定假日都应当有加班费用,现在单位没有支付,解除合同以后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最后,程序上而言,你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详谈请加QQ:1150055146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但加班费部分需要你自己举证;保险一般要单独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要求单位补缴。
  • 如果有证据证明当然是可以要回,可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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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