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时候和前男友相恋后同居,02年生下一女儿,我们都是外地来上海打工的,所以并未办理结婚证。一起生活几年发现彼此之间有太多的分歧,感情越来越差,在04年底我向他提出了分手,他不同意就以女儿做要挟。赖在我家不肯走,为了摆脱他的纠缠我只能同意他吧女儿带到上海。有过一段时间他也经常联系我,希望我能回心转意,在得到我明确的表示不可能了,他就一声不响的吧女儿送回他的四川老家,还换了号码。05年我来上海在朋友的帮助下辗转几次才找到他,想商量孩子抚养问题,他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我和孩子见面,也不肯让我和孩子通话。
06年底我和现在的老公结婚。他也从组家庭了并生了孩子,我女儿被他仍在老家由他妈妈暂代,现在孩子放暑假我多次找他商谈希望能吧女儿接到上海来玩,他一直躲着不肯见我,打电话也都是争吵结束,今天终于在他现在的住处截住了他,也不肯好好商量孩子问题,他现在的老婆还叫来他亲戚朋友等N多人把我围起来,逼我写保证书说不在来找他,找孩子。最后还是打了110才让我走。110的民警建议我通过法律要回孩子,这也许是我能见孩子的最后的方法了,我很想知道这样的情况我能要回孩子吗?能有多少胜算呢?
-
7岁的孩子,由对孩子有利的一方抚养。包括生活条件,收入等。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建议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
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抚养权,但是7岁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和家庭环境等因素,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由法院认定。你可以举证证明你的优势条件,积极争取。
-
能否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要看各方和孩子的情况,涉及方面比较多,建议电话咨询律师为妥。我是广州资深的离婚律师,欢迎随时致电咨询。
-
你有小孩的出生证明伐?你确信你先生同意?对方可能会提出你抚养对小孩不利。
-
版主解答:肯定能可退回孩子的抚养权。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