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你律师好!
我目前在洪山区关山附近租了套房子,和朋友合租。因为刚从校园出来,对于生活上的水电费标准多少都不清楚。后来才渐渐知道,原来目前国家规定的电费是接近6毛,水费2元左右。
可是房东却将电费即水费都相应的抬高了,电费1元,水费3元。这样合理吗?我和房东签了半年的合同,我该怎样解决?
(还有一点,我是在一个私房小区租的房子,后来听人说,他们那里的人,之前都开会了。如果有人租房子,水电费就以这个为标准,谁都不许随便降价,这不是明白的坐地起价吗?这非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