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有件关于老房子改造或扩建的问题想向你咨询一下。上个世纪的时候我公公的爸爸和他的兄弟留了一套3厢的平房,面积大概100平方左右,给他们的儿女。我公公的爸爸育有2个儿子其中一个就是我公公,另一个是就是我丈夫的伯伯了(现已去世,他的妻子还在世,但是两人没有儿女)。我公公的爸爸的兄弟还生有一个女儿。按理说这套房子应该是他女儿占50平方米,我公公占25平方米,我公公的兄弟占25平方米(他死了以后归他妻子继承)。但是现在我姑姑(也就是我公公的爸爸的兄弟的女儿)和我公公的户口早在多年前就已经不在农村了,只有我们的伯伯一直住在农村,伯妈有农村户口。
最近几年我公公婆婆退休后回到了农村居住,但是他们的户口还是不在农村,回到农村后我们做儿女的经常回去看他们还顺便照顾那个伯伯和伯妈(去年伯伯死后就只剩伯妈了)。现在由于房子老化漏雨无法居住我们打算将房子重建或者扩建一下,最好是能做个2层楼房。我们向村里申请在房子的50%的面积上建个2层楼(因为另外一半属于我姑姑,她不住在老房子,也不想扩建),但是村里说他们没有权利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