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我去北京某婚介所,成为会员。当时负责我的红娘见我有利可图,诱骗我,与我谈起恋爱,她主动和我发生了两次性关系,并信誓旦旦要嫁给我,写下借条向我借了8万元。不久后人消失了。
请问我该如何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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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详细了解该人的自然情况及住址,凭据借条向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尽快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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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条向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可向该婚介所查找她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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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条起诉要求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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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助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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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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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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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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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但要考虑执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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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凭婚介所的资料也找不到她,那她有诈骗的嫌疑,你可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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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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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