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队长为了争取装修我的房子,08年3月初在看房时从窗台跳下,造成右脚后跟骨裂,事故发生后,我及时送他到医院照片、检查、用石膏包扎固定,并买了拐杖、三七为他治疗。四十多天后,4月13日,正是处于人道主义,我把我的房子给他装修了,但是我和他没有签订装修合同,大约7月6日,由于工程质量和进度问题,我把装修款项支付给了他,提前结束了装修,并另外找人进行了剩余工程。
-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当事人并没有丧失起诉权,只是胜诉权得不到保障。并且,只有在法庭审理中被告可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在审理查明案件确实超过诉讼时效时,才能裁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这不能代表他不能起诉你,他依然能够起诉你。
-
如果他在08年3月初至09年3月初一直没有向你提过赔偿的要求,你在事故发生后至今,如果没有作出过赔偿的承诺,应该是已经超过了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了,我认为他应当是已经丧失了胜诉权。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