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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卫校毕业的待业青年,去年在镇卫生院谋一职位,2008年9月进去的时候,院领导把我安排在放射科上班,但要先学习一段时间。一般放射类都是学习半年就可以独立操作。我直到现在,放射科的上岗证也拿了,可是院里只发了500元/月的工资,也不肯跟我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

经济相关
2009-07-27 21:06: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对于你的问题,首先从法律的角度作简要回答:
    1、你已上岗,且卫生院也给你发了工资,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你们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自你到卫生院上班之日起算,已满一个月但未满一年,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要每月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3、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此前你应当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如工资表或存折等其他能证明给你发工资的证据、单位花名册等。
    根据你提供的简单情况,如果你申请仲裁,胜算是很大的。
    另外,从实际的角度我也给你几点建议:
    1、一般情况下,你去镇卫生院上班可能动用过一定的社会关系,要考虑这些为你帮过忙的人的想法。不一定非得摆到仲裁这样的场合来解决问题,有时可能你赢了这里却输了那里。如果可以,由那些有影响力的人来影响院领导改变做法。
    2、卫生院也有可能受上级的管制,如编制、经费等,而无法做到签订劳动合同,院领导也是出于无奈,也许是全县甚至全市都有这个普遍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经验告诉我们,劳动仲裁往往难以解决,受到干扰的因素会有很多。尤其要慎重采取这类行动。因为有可能你既解决不了现在的问题,反而会带来更大的麻烦。毕竟你不是正式工,在权力的支配下,要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不是难事。
    综上所述,你在法律上是占据优势的,但在采取法律行动时你得考虑相关问题,甚至做好另谋职业的准备。作为律师,支持你用法律的手段维权,但作为朋友,你要考虑更多的因素。祝你的问题早日解决,有什么事可以与我联系,希望能帮得上你的忙。 付律师:15111178848
  • 到劳动部门仲裁,要求签合同并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