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7月22日卖房子,和中介、买方签了《买卖定金协议书》,《居间成交确认书》,《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并收了买方1万元定金,但还没签《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现在房子因为我的原因卖不了,昨天给中介打电话告知,结果中介说我得全额支付中介费,并且双倍返还定金。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真的要支付双倍定金和中介费吗?我都要支付吗?中介还没找人做评估啥的,连我的房产证都没看过,定金协议上房产证号那一栏都没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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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你们所订买卖定金协议书应当认定为签约定金,不与对方订立存量房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有其他涉及房产权不完整的情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比如你涉案的房产尚没有完全到你的名下不属于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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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要支付双倍定金和中介费,但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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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问题,还是要看合同,你说是你的原因不一定是你的原因,建议让律师审查一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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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关于定金问题,如果由于你这边违约而不想再出卖房屋,那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按照有关规定你收取了定金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其次,关于中介费用的问题,主要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办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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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的主观原因不卖房子,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也就是双倍返还定金。中介费的违约责任,有约定按约定,未约定的与中介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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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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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