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月5号租的店铺,并全新装修,租期为一年,结果现在说今年9月底就要拆,租前房东并没告知有拆迁的事情。生意都没做到旺季就要拆了,装修也白装了,但是合同上没有写明违约赔偿的事情。
1,房东知道有拆迁的事情,却没在签约前告知,算是故意隐瞒吗?
2,商铺是在一个服装市场里的,她和市场的约今年就结束了,却和我签到明年,是否算欺骗。
3,因为租约为一年,我的装修费用了很多,货品也进了相当多。
如果我所说属实,是否能说明合同无效,以及要求房东把一年的房租返还,赔偿装修费,以及我的进货的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