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7年5月10日的时候,我一个好朋友的父亲刘某找我帮一个忙,用我的名字在银行贷款了15万元,信贷员毛某是刘某在信用社的关系,担保人是刘某的亲戚王某,所以也没有经过审查,很快就办好了,刘某直接拿走了存折。刘某取走了那张卡里的钱。钱没有经我的手,我也没有用一分钱。 事后,我让我的朋友给我打了一张欠条。 现在这笔贷款已经过期了,刘某看来是不想要还钱,信贷员毛某也调走了,银行要起诉我了,我想要咨询应该怎么办? 银行如果起诉我,会判让我自己还钱呢,还是银行也有责任,担保人也有责任呢? 刘某自己取走了我的卡里的钱,这样银行要负责任吗? 我的工资不经过银行,他会扣走吗? 我如果起诉我的朋友(他也没有正式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法院强制执行,会有什么后果呢? 亟盼解答!!

证券投资
2008-11-24 22:43: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