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于2005年2月用房屋抵押按揭贷款21万,购得住房一套。首付和装修,除我出的钱外,她男朋友家也出了10万。这3年他二人共同偿还贷款。现在两人已分手,应该如何退给男家的款才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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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出的钱,还有一部分买了家用电器和家具等日用品;这部分怎样算?她男朋友也一直住在房子里,还贷部分不能顶他的房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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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出资是男方个人财产,应予退还;婚后偿还部分及房屋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比例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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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协商处理。
房子是否升值?
共同还贷部分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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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议把10万元款项归还;其次把二人共同还款数额的一半给男方;最后根据开始的出资比例结合房屋这几年的升值数额给予男方升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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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