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选择离开了,而且是离得远远的,
离开了那个项目组,那个公司,那个国家,
也没有和那个“男下属”再有过任何联系,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7年了,
最近(截止2008年11月26日),我感觉那个“女上司”又出现在自己所在的城市,
出现在自己的单位,出现在自己家附近,进行各种让我强烈不愉快的活动,
而且这些业务不是非得在我所在的城市,我现在的单位,我家附近才可进行的,
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了对我的骚扰。
至于证据只需其所在公司查询一下其出入中国的记录,航班记录,
商务活动记录,住宿记录,就可以知道我说得是不是事实了,
这些应该不会是侵犯到其个人隐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