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下,我一个朋友在上班干活的时候把脚弄伤了,单位只是带他去拍了片子开了2盒消炎药就不在管了,从受伤到现在有2个多月了没人管没人问的。他现在是可以走路但是怕有后遗症,医院说要养着,可是单位领导说了不但不给开工资还扣钱然后伙食费还有另付,我想咨询下这样的事情我们要怎么去解决?谢谢请尽快回复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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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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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在受伤后30天至1年的期限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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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工伤后,单位应支付医疗费等费用,休息期间工资按照原工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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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能扣,若不想忍,一年以内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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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