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向法院提出离婚,有男孩,今年5岁。因为其近年经常很晚回家,甚至夜不归宿,对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问题不管不问,孩子的所有衣食住行和教育问题都是我负担和全程陪同。并且孩子跟我的感情也很深。我于今年1月缓刑期满,现在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并且有优越稳定的居住环境,完全有能力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学习的环境和条件,请问我能争到孩子的抚养权吗?缓刑对我有影响吗?盼望您的专业答复。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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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只要缓刑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法官会考虑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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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只要缓刑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法官会考虑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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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原判刑罚是什么罪名?部分犯罪可能会影响你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按照你说的情况,你争取到抚养权的希望还是很大的。因为确定子女抚养权,法院主要考虑孩子的成长,哪一方抚养对子女成长最有利,那就判给哪方抚养。儿子长期由你负担,对方对家庭、子女照顾很少,你的工作收入稳定,居住环境也有利于子女成长,还是有很大希望可以争取到子女抚养权的。
下面是判决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些有关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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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