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盖了新房,请了油漆匠来油漆。当时联系的时候,说好是包工,安全责任自负,可惜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书面协议。可是在施工两三天后,包工头请来的人——他的二哥的手跌骨折了,他们把他送到当地的医院进行治疗,而且是用了包工头的名字住院的,为的就是套取国家的农保钱。事发第二天他们照常给我施工,一直到施工完毕后,也没有向我提起治疗费的问题。一个多月后,包工头突然打电话给我,要求我赔偿他二哥的治疗费1500多元。原因是他没有想到:住院的农保报销是要除去500元再打40%的,他觉得吃亏了,要求我赔钱给他。我断然拒绝,因为当时我们有了口头协议——安全责任自负,还有他二哥摔坏手时,包工头没有及时通知我东家到场看现场,我不知道他二哥是不是在我家工地上摔坏的,为此我拒不付这笔冤枉钱。如果他要告我,我能打赢这场官司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