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是个不通事理的人,在农村儿子继承财产赡养父母是传统,我想和婆婆的女儿们平分赡养,我丈夫想不通,在农村也没前例,无奈,我和丈夫协议“今后各自父母的赡养义务各自承担,病死各不干涉。” (但我婆婆的地我种着一切生活费用我丈夫和我负担,女儿们只是隔三岔五来看望一下,只有生病的候帮助照顾几天)。请问律师,我们的“协议”合法吗?我丈夫家人有权干涉吗?如果我婆婆生病或将来去世时候我都不看望,婆婆女儿或娘家人以此判我不孝,甚至对我有人身危害危机时,他们的行为违法吗?法律维护我们的“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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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和丈夫的协议并无违法之处。因为法律规定子女在父母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是有赡养的法定义务,而儿媳和女婿没有赡养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义务,生活中只是在协助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尽义务。 这也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因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另外,这种协议虽然不违法,但是不利于家庭的团结与和睦,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左, 希望你和老人以及姊妹之间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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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赡养你婆婆的法定义务,但是你婆婆的女儿们有。你们的协议也是合法的。人人身伤害与此协议毫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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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你的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上是合法的,至于别人说你孝或不孝只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于你的协议或者法律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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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只是亲生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或是女婿对公婆或是岳父岳母没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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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