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去年拆迁,按照合同规定今年可以得到一套A小区一套第三层的房子,现时间将至,开发商无力获得该套房源,并以当初合同中规定无法履约双方可以协商为由向我们提出给我们一套低楼的住房,并象征性给我们一些补贴。但我们坚决不要这套住房。问如果之后在和开发商谈的时候依旧无法达成一致,是不是可以算开发商违约?具体可以怎么追求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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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拆迁安置,有安置之前按照法律的规定拆迁公司应当完成所有方案的落实,而非在之后无法履行。这里存在有一定的欺诈行为。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帮你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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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如果合同中有违约责任,可以按约定起诉,如果没有,可以主张按市价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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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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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约行为,根据合同内容可以追究对方给你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果约定有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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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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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当然其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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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属于违约;可以起诉,要求按照约定房屋的市价支付价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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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