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姿购物广场的商户(我是从商户那里转租的一间)然后我又租给LL半间,她做了一个月的时候我们签了一份合同(合同大概内容:一次交三个月的房费和一个月的押金,共计12000元,再次交房费需提前一个月交,合同为期11个月)到第二个月也就是该交房费的那天,我的房东和我收房费,我问LL要房费,她说不做了,然后我就和房东出去了,过了一会LL的老公和老公的弟弟来了,我看到后就到房子里去了,LL老公问我:你现在要房费了是不?我说:那合同上写的可清楚了!到了该交的时候了!然后LL老公和老公的弟弟就开始打我,我被他俩个打的头上缝了4针,在医院住了十几天,花费4100元,打完我后俩个男的跑了,我拽住了LL,然后报的案;现在事情发生一个多月打我的人还没抓住,派出所的调节结果是给我6400元,我不接受,LL的三爸说要用他剩下的房费来顶,好要我给他算利息!还说把我打死了也就这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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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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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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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