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人有四个孩子,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在70年的时候,女儿帮助父母盖平房,儿子不在家在军队当兵,这时盖房出力的主要是女儿和老父亲,就在70年,老父亲不幸因车祸丧生,只剩下母亲一人,儿子回来后也没赡养老人,搬出去住了,母亲后来去了敬老院,2000年的时候房屋拆迁了,给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和10万元老人的安家费,儿子把钱都拿走了,并没有赡养老人,后来老人岁数大了,全是女儿们伺候死的,但是房本,儿子未经女儿们同意,偷偷写成了母亲和他的共有名字,现在老母亲死了,也没有遗嘱和公正,儿子一分钱也没有给女儿,请问女儿有继承着房子的权利吗?可以得到补偿吗?请问不能和平协商的情况下,能通过诉讼解决吗?官司能赢吗?我是那个二女儿
-
女儿可以对老人遗留的房产提出继承要求,如无法协商一致应尽早起诉解决,以免贻误了诉讼时效。
-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
房产应该属于母亲的遗产女儿可以继承,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你们能够得到应该继承的份额
-
1、女儿有继承权利;2、因女儿尽了更多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分得更多遗产份额;3、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可以采取现金补偿等方式判决,官司能赢;4、具体补偿应对儿子登记为房产共有人的情形进行考察后进行综合判定。
-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建议你找律师面谈为好!
-
女儿有继承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