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月2日进入杭州萧山一家企业打工,6月20日在公司项目工地上清理电动机包装箱底板时,底板倒下,不慎被其砸中脚部,6月21日在萧山第二人民医院确诊为右足第一跖骨骨折,当时公司对我说,由于我来公司时间短,还没有来得及报工伤保险,要用同公司另一人的名字报工伤,当时本人不懂,就同意了。后来我养伤70天,公司对我的医药费报了,养伤期间每天26元的基本工资。(本人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2400元/月)。最近我朋友告知我,我的待遇不对,本人就查了相关资料,发现工资应发2400元/月。就找到公司要求上报工伤,公司表态,公司承认是工伤,不过如果要上报工伤,就自己去报。可是上报工伤要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职工初诊诊断证明书,我没有该怎么办?(我只有几张写着另一人姓名的X光片)。还有上报工伤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 企业的有关情况”,如果也要不到,那该怎么办?我这样的情况如果想要回自己的权益,该走什么途径?用什么方法?
-
公司以你进公司的时间长短作为不上保险的理由是不对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就得上保险。推理试用期也是上保险的。向医院说明情况开诊断说明书,先跟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现在是免费的。你要提供你在公司工作和受伤的相关证明,带着身份证复印件,再写份申请,说明你的主张就可以了。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
可以到医院要求补开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 企业的有关情况”可以到工商局查档案解决。
-
可以由医院开局诊断证明书 并且说明情况。
-
你可以到医院找治疗你的医生,告诉他当时冒用别人名字的实际情况,要求出具证明,证明病历和X光片上的姓名就是你的姓名,否则,你不能申请工作认定和伤残鉴定。
-
可以委托律师到工商局查询企业工商登记资料后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偿额——要求赔付!——如满意请采纳!
-
申请工伤认定,协商不成仲裁确定。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