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200万元的空调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预付款,乙公司于2008年6月15日向甲公司交付全部货物。6月15日,乙公司以国际金融危机是不可抗力为由拒绝交货,也没有返还甲公司的预付款。6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的破产申请。请问国际金融危机是不是不可抗力?甲公司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尽量减少损失?

损害赔偿
2009-07-19 21:30: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特点是什么
2991
合同的甲方可以是两家公司吗
民法典 4030
合同的甲方可以是两家公司吗
公司贷款借款合同模板
民法典 416
公司贷款借款合同模板
劳务合同怎么写
劳务合同范本
劳务合同怎么写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