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脚被手提锯。锯了。伤口有12厘米左右长。3厘米左右深。在右上大腿。现在老板说我这不算工伤。他说是我操作失误。请问这算是我的失误。还是算工伤事故。。。。。
谢谢请给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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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是工伤.能否认定为工伤主要看你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要先到仲裁委确认是否是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了,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了,如果是劳务关系就按人身损害赔偿来处理。不管哪一种途径,最终都能获得赔偿的,鉴于在工地上班的多数是农民工,而工伤赔偿是没有城镇户口与农业户口的区分,通常工伤赔偿获得的金额要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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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伤。 只要在上班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就属于工伤。 工伤不分是否属于意外受伤还是有重大过错(比如违规操作),只要你不是故意的单位就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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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去做。如果去鉴定是不是工伤。我应该去那个部门坚定。需要些什么资料。鉴定需要多久的时间。40多天了我的腿有一部分的皮肤还是没有知觉。我去问过我的主治医生,他告诉我说我的皮肤神经受伤。不一定可以康复,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不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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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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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工作失误也是工伤,老板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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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