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8:00左右孕妇产下一男孩,半小时后婴儿出现异常情况。护士把婴儿抱到产室,用成人吸氧管给婴儿吸氧。一小时后医生过来看到婴儿的状况后,立刻叫护士去给婴儿更换氧气管。并拔下了婴儿当时用的氧气还。而护士说没有了。他们又把婴儿抱到抢救室给婴儿吸氧,并叫来该医院的儿科主任给婴儿看病。主任说婴儿没事后,我们也比较放心了。几个小时过后,将近12:00时,医生说叫我们立刻转院,说附近的中医院比较近。搭个出租车一会就到,我们说婴儿咋了,没有120么? 医生却说我们没有120,并拔下婴儿的吸氧管,抱起婴儿往楼下跑。在没给我们配车,也没有医护人员跟随,没有转院证的情况下,让我们转院。
当我们到达别的医院之后,小孩已经全身青紫,并且窒息了。经医院全力抢救,先后下了三份病危通知书,在把我们的婴儿抢救过来。经过20多天的治疗,婴儿有了好转,但留下了神经系统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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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供氧不足导致此严重后果,系医疗事故;你若走法律程序,医院负举证责任;作为专业律师(平顶山籍的郑州律师),我们对此会有很多对应策略维权;你可随时进一步与我们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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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是医疗事故,你们可以起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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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医院是缺氧供应不足,你现在最需要的是证据,应尽快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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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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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否承担责任,一般以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为依据,你们现在应及时留下证据以备将来诉讼用如满意请采纳为答案并评价。 您的评价,是我提供专业服务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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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医疗过错,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建议找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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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