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将我开除,没有理由.按劳动合同法,公司要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我是当天被告知并立即解除合同的.
按照劳动法,未前提通知应该补偿我一个月工资,另外,我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这样又得补偿我一个半月工资.合起来应该是2.5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公司说只补我1.5个月.并说公司可以借运营情况差为由不补我这一个月工资.或者我一定要求补的话就降薪.
我现在已经办了离职,但是公司说要再下一个月底发放补偿金.也没有打欠条.这样合理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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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做法不合法,应当在和你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即刻结清相关费用。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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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什么方面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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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判断公司解除是违法的,你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二倍经济补偿金。但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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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如果你公司有法律顾问的话,可能你的权利已经受到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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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