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月底认购了一套二手房。签了认购书,并交了2万元定金。
11月初业主通知说是因为他们出让了户口指标要在一年之后才可以房产过户。
现在业主说是先让我们住进去交房租。等一年后再过户。
请问:
1. 如果我们不愿意先住进去交房租,能不能退定金,并要求赔偿
2. 如果我们愿意先住进去交房租。是不是需要先签个合同。什么样的合同才是合法的。
并具有法律效律。是不是去公正处公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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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有权要求房主双倍返还定金;
2、应该签订租房合同,只要合同的订立和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行性规定,既为有效。
3、是否公证与合同是否有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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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答复。
另还有问题:
是不是还需要签个购房合同,写明什么时候过户。
如果业主不同意支付赔偿。我要如何才能让他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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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签定附条件的购房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2、起诉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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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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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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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详细讲一下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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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