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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今年59岁,08年12月17日过马路时被一无牌无证的二轮机动车撞伤,交警认定对方主要责任,5月28日已通过鲁新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八级伤残,我的奶奶今年95岁无生活能力,我弟弟今年35岁患精神病多年,无生活能力,二人均靠我父母抚养,请问我能不能在上诉中要求二人的抚养费?法院是否会支持?还有我全家均为城镇户口,我母亲可否要求误工费?

交通事故
2009-07-17 18:58:3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在您父亲健在的情况下,您母亲不是您祖母的扶养人,要求您祖母的扶养费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您弟弟没有配偶并且没有劳动能力,您的父母为其扶养人,您母亲承担您弟弟一半的扶养费。
    如果您母亲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您母亲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当然,您母亲所主张的赔偿数额都将有可能被扣除其按责任比例应承担的部分。
  • 不知你母亲做什么工作啊?照顾和抚养不完全是一回事。建议到当地律所咨询。
  • 谢谢各位,请知道的各位继续帮助
  • 现在不明确的问题是我母亲可不可以要求误工费,以及是否需要证据?还有就是山东泰安市的伙食补助是多少钱一天?
  •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你母亲工作的话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
  • 你母亲的年龄已超过55周岁无法主张误工费了,可以主张你弟弟的抚养费(应提供有精神病无劳动能力的证明)和伤残赔偿金.至于你奶奶的抚养费需提供你母亲是你奶奶主要赡养人的证据.伤残赔偿金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础计算,大约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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