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在广州中山一院检查出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要我尽快手术,否则肺高压就没得治了,我一直未敢请假,现在是7月中旬了,感觉很累不舒服了,想下个月请假去手术,手术后医生说至少要休三个月,我怕请不到假老板把我开除,我07年3月进公司上班的,至今两年多了,公司有为我买社保到下月刚好24个月。从08年起有签三年时间的劳动合同。
如果因为先天性心脏病或请不到假被开除,我可以上诉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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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法律对医疗期有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回复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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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仲裁,你自己如果清楚法律的规定,知道如何计算也可以自己去仲裁。但须提醒您,律师全程代理肯定比你自己做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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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给你足够的医疗期就开除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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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