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最近想做家教,于是就找了一家家教中介。当时中介给了我一条信息,收了我100块钱,给我开了一张收据,收据上面写着两条“中介费一经收取无论任何原因,概不退还”,“本人已阅读家教须知,同意并接受家教须知之规定”。收据上面还有我的签名。我安照中介给我的信息去联系家长,结果家长说已经找到家教了,不需要我了。接着我就去找中介退钱,他们说收据上面已经写的很清楚了,我没权利要钱,他们只负责给我调换信息。“家教须知”上面写着:“一年内包一次成功的家教;只给调换信息,概不退款等规定”。于是中介就坚决不给我退钱。请问我是否有权利要回我交的100块钱?我觉得他们的规定毫无道理,没有理由不给退钱,请问家教中介的经营是否合法?另外,如果家教中介没有正规的发票,是否有逃税的嫌疑?敬请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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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查看其是否具有经营资质,如无,可向工商部门投诉,以要回该款。
2.可持收据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宣告该格式条款无效,从而要回该款。相比而言,可能第一种方式更为经济、快捷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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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看看他们有没有营业执照,如果没有就属于违法经营,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如果他们有执照,可以根据未给发票这点向税收部门举报其逃税;你之前阅读过家教须知吗?你在收据上签名对你很不利,除非你有证据推翻。(回复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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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通过工商部门来举报,或者通过媒体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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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